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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医保电子凭证被喻为开启“互联网+医保”服务的金钥匙,与传统服务模式相比,医保电子凭证有哪些便利优势?自2019年底开展药品集中采购以来,药品价格下降成效如何?群众得到了哪些实惠?今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医保在扶贫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10月10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将带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现场解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并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对于现场无法处理的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具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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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务工者:您好,东莞医保还不错,转诊制度经常受人诟病。希望能新增定点一个二甲以下的医院门诊就更好了。这样也符合小病小医院,大病大医院原则呀,这样更方便,更惠民, [2020/10/14 16:35:19]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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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手段,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行多种形式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提出“合理引导群众首诊需求,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秩序,提高基层首诊率”。我市社区实行的“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及发展模式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建立和发展的。若取消转诊制度,直接定点医院门诊,同时同等享受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待遇,一是不符合国家和省新医改的发展方向,不利于我市医疗与卫生服务机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服务格局的形成。二是在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基金有限的现实情况下,要无限制地满足参保人医院门诊需求,其缴费与实际医疗消费将出现极度不平衡,意味着需要大幅度提高社区门诊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增加社会各方面负担。三是这将导致新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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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然:目前社区门诊转诊,由社区转到镇中心医疗点,再由中心点转到镇医院,这一过程,非常耽误时间,手续又麻烦,有时早上八点开始办手续,要到下午才能到镇医院。去社区就医的绝大多数时户籍老人,或工厂外来工,老人估且不说。工厂务工人员,看病都是短时间请假外出的,时间特别紧张,现在的镇级医疗机构都扩容了,能不能直接授权到各社区直接转诊,这样可以极大的节约时间,减少务工人员的往返次数,真正将东莞的医保优势进一步发挥到最大功能,请各级决策领导,站在一线务工人员的角度探索更加便利的办法,公家单位的,或持金卡的人员肯定不会掉社区这一级机构看医生的。。。。。 [2020/10/14 16:35:19]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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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手段,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行多种形式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提出“合理引导群众首诊需求,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秩序,提高基层首诊率”。我市社区实行的“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及发展模式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建立和发展的。若取消转诊制度,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就诊医院,同时同等享受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待遇,一是不符合国家和省新医改的发展方向,不利于我市医疗与卫生服务机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服务格局的形成。二是在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基金有限的现实情况下,要无限制地满足参保人医院门诊需求,其缴费与实际医疗消费将出现极度不平衡,意味着需要大幅度提高社区门诊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增加社会各方面负担。三是这将导致新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产生。
2.近年来,我市一直在优化转诊就医流程,方便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一是允许参保人在工作地(含就学所在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满足工作地(含就学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参保人的实际就医需求,从而减少因此而产生的转诊需求。二是优化转诊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减少转诊环节,若因病情需要需转诊的,原则上先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到本镇(街)医院,如因病情需要,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转到上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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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欠缴款的问题:社保一直有几个问题不了解: 1、员工在企业参保,但当企业关停了或跑路了员工社保无法取得企业印章及证件办理转出!这是为什么,员工都没有在此企业上班了,为什么还强制不能转,导至个人停保了。这个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2、企业在帐户余额不足或其原因为导至没钱扣款,为什么会造成断保呢!据了解这部份欠款最终还是需要补缴还有滞纳金的是不能不缴的。那么怎么会异至断保的,合约精神来说双方的关系是没有终止的只是欠缴,是不是补缴了就可以继续能享受回社保功能呢!如果不能那就不应追缴欠缴的款,追缴这样就不合理的,被追缴费的后的权利如何保障。 3、因为企业也很怕的,因为有时经济紧张暂时没钱扣款,导至社保失效以于员工来说损失非常大,但这个款企业最终还是要补缴的,是不是补缴后员工以继缴享受这个权利,不然就有失公平。 这个是我不知道,还是我不了解,还是政策就是这样的。 [2020/10/14 16:35:18]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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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该市民提出的欠费、补缴等问题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范围,建议将此问题转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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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666:请问患重大疾病要到市外就医的社保报销的起付额2000元能不能再降低一点,到了市外就医的报销比例比较低,对患重病的家庭来说压力是非常大的,另外有些搞不懂医保的报销,去年治疗期间用的药可以纳入社保报销,到了今年用同样的药又不能纳入社保报销了,要自费的,为什么会这样呢?治疗癌症特效用药能否在社保再放宽一点,为我们贫困家庭多多考虑了。 [2020/10/14 16:35:18]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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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规定,“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这表明,起付标准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目前,市外三级医院起付金为2000元,仅为2019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63660元)的3.1%。针对重大疾病患者,我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起了“托底”的作用,当参保人年度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含住院和特定门诊费用)累计超过一定金额(目前是2.4万元),超出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再次给予补偿,从而进一步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费用经济负担。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9号)的要求,我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版药品目录。国家医保局本次对药品目录调整坚持科学有序、渐进调整的原则,从常规准入的品种看,中西药基本平衡,调整前后药品数量变化不大,但调出、调入的品种数量较多,药品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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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哥:我妈妈是重症类风湿病人,长期服药,特定门诊报销金额少,能否提高一点吗?对于轻病可能够用或多了,但对于重症就太少了,建议提高一点。还有爱德辛、托法类药能否入医保,我们这些穷人真的病不起,不想因穷返贫,希望领导们能体谅一下我们 [2020/10/14 16:35:18]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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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当前我国的医保制度正在从分散走向整合、从差异走向统一,为了均衡不同地区的基本待遇水平,国家医保局取消了原有的省级医保药品目录增补权限,今后全国范围内医保目录将实现基本一致。我市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目录范围,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实行动态调整,属于药品目录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医用材料,均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按照国家对药品目录的规定,各地不得自行进行新药增补。
经查,“托法替布”属于药品目录范围内,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符合规定情况下参保人发生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是否符合限定的支付范围,由医生临床判断。
目前,国家医保局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并已启动了新一轮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预期将于年底前完成全部工作,相信将来有更多好药纳入医保范围,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本期嘉宾
-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志刚
-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科长甘剑
- 待遇保障科科长潘康涛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刘镇荣
- 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陈德光
职能介绍
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相关政策法规,拟定本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拟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支付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动态调…[详细]
栏目介绍
《在线访谈》是一个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部门监督于一体的互动交流节目,本着“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宗旨,有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的负责人定期、定时轮流走进直播室与听众、网友直接交流,解疑答惑,听取意见,受理投诉。
今年以来,东莞交投集团在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中承担了什么任务?在建设品质交通的进程中取得了哪些成绩?下来,在促进交通服务提品质方面有什么新举措?10月17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交投集团负责人将率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现场解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并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对于现场无法处理的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具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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