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访谈单位:东莞海关
访谈时间:2022-11-26 上午10:30~12:00
本期热点
今年以来,东莞海关创新监管模式,在维护国门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在促外贸保稳提质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接下来,在促进东莞外贸高质量发展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2022年11月26日,东莞海关负责人将率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并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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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现在可在这里留言,本期节目在线征集问题、现场受理提问的时间截至2022-11-26中午12点整。如之后仍需提问或反映意见,可移驾到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继续发帖。
    小阳光:尊敬的领导,您们好!现有如下问题请教:1、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公布2022年11月1日上线边角料拍卖统一系统,请问该系统什么时候正式使用?2、原有的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什么时候停止使用?3、新的单一窗口线上平台,购买方如何参加竞拍?4、买卖双方如何交保证金、如何看样、双方签定的合同要不要上传新平台? [2022/12/1 11:56:58]  [详细]
    回复:1、加工贸易边角废料网上拍卖全国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按照《稽查司关于升级边角料网上拍卖统一版信息化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黄埔海关可继续按原试点模式开展相关工作,东莞市加工贸易企业仍可使用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拍卖工作,拍卖流程仍按原操作执行。 2、东莞市加工贸易废料网上交易平台目前暂无停用通知,仍可正常使用。 3和4、边角料网上拍卖系统统一版具体企业端操作流程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阅,具体操作路径为:进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单一窗口”边角料网上拍卖统一版系统上线的通知》——附件:“单一窗口”标准用户手册(边角料网上拍卖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www.singlewindow.cn。
    花城小so:你好!我司产品卖给客户后,因质量问题需进境维修,维修后会复运出境。我公司产品的商品编码涉及“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证,之前我公司已咨询商务部,商务部反馈,除了“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外,其他贸易方式进口他们不禁止,具体让我们咨询海关。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以“修理物品”方式进口吗? [2022/12/1 11:56:58]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8年第7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8年第7号修订)第三十条规定: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旧机电产品,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条件下,经商务部同意,可以进境维修(含再制造)并复出境。你公司如满足上述规定,则可开展进境维修业务。
    静待回音:各位领导,你们好!有如下问题咨询,根据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联合公告2010年第50号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项下的料件只注明单耗,未注明损耗,但在实际的账册备案中,单一窗口系统提示,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最大损耗为0,这意思代表没损耗,在这种情况下,1、企业实际产生的边角料如何处理,要不要做内销征税?2、聚氨酯泡沫即是聚氨酯海绵,是由多种液体化学品混合反应而成,损耗肯定是有的,不可能单独一种材料是零损耗的,不符合逻辑性,企业该如何备案?3、这个标准已公布了12年,从纸质手册到电子手册,再到电子账册,从未出现过不能备损耗的规定,今年9月份突然有这个设定,是不是违背标准约定?请关领导向总署反映,谢谢! [2022/12/1 11:56:58]  [详细]
    回复:企业实际产生的边角料可作边角料内销征税、销毁或退运处置。单一窗口系统提示“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最大损耗为0”作为系统审核的提示,海关审核时按国家公布的单耗标准对企业申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于上述情况,建议企业在系统直接申报单耗(即净耗+损耗),损耗率填报0,边角料可在核销前按实际产生的数量进行处置。
    林生:您好! 我司目前有一款产品为生漆(非散装产品),经由技术中心检测,产品为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货物,我司有如下几个疑问 1、运输方式是否需要按照危险货物运输? 2、包装是否也需要使用危险货物包装,包装材质有没有要求?例如要用钢桶之类的吗?包装上是否需有包装UN标记? 3、报关申报时有什么监管要求?是否需要填报危险类别、包装类别? 非常期盼您的回复。 [2022/12/1 11:56:58]  [详细]
    回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公司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货物,现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1.海关不按照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要求实施包装检验,对包装材质、UN标记等无特殊要求,但会对包装完整性、包装使用状况等进行核查。2. 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符合海关总署2020年第129号公告第四条规定。企业进出口时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向海关进行申报,对于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不需申报危险类别、包装类别等信息。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hh2022:我是一家新成立的企业,在向海关申请设立以企业为单元账册时,账册表头的“单耗申报环节”怎么填? [2022/12/1 11:56:58]  [详细]
    回复:企业申请以企业为单元账册时,表头的“单耗申报环节”栏目有“出口前”和“报核前”两种填报情形。除经海关核准在报核前申报单耗的企业可填报为“报核前”外,其他企业原则上应填报为“出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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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 东莞海关党委书记、关长潘英启
  • 保税监管三科科长刘筠
  • 综合业务二科科长温铁军
  • 查验科科长潘滴
  • 属地监管科科长李勇
  • 综合业务一科副科长高群芳
  • 驻邮局办事处综合科副科长赵媛
  • 缉私分局法制二科副科长刘强
职能介绍
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详细]
栏目介绍
《在线访谈》是一个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部门监督于一体的互动交流节目,本着“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宗旨,有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的负责人定期、定时轮流走进直播室与听众、网友直接交流,解疑答惑,听取意见,受理投诉。
下期访谈单位:东莞市水务集团
访谈时间:2022/12/3 上午10:30~12:00
全市“供水一张网”整合后,水务集团在实现“同城、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上有哪些举措?取得了怎样的成效?水务集团在服务民生领域做了哪些工作?去年东莞遭遇旱情,今年情况怎样?在秋冬旱季,水务集团如何打好抗旱防咸供水保卫战,确保千万人口安全用水?12月3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将率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并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对于现场无法处理的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具体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