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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http://www.sun0769.com 2018-03-01 16:03 来源:东莞阳光网
主要负责我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12项税种的征管。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5项规费的征收工作以及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有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具体包括:贯彻执行税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我市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负责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规划和开展纳税服务,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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