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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文广新局
http://www.sun0769.com 2017-08-04 15:08 来源:东莞阳光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事业。促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产业发展。管理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市场。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推动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全市广播影视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监管全市印刷、复制、发行业及出版物市场,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化市场管理,负责对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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