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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什么时候能住?哪些人可以享受到住房保障?小区的电梯旧了如何更新?老小区没有电梯不方便如何加装电梯?已经建成多年的房子如何判断是否安全?装修应该注意哪些安全事项?下来住建局将会有哪些重点工作?9月7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将率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并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对于现场无法处理的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具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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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生: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农房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禁新增单家独栋宅基地,”制定的上位法依据在哪里,第几条第几款,“严禁新增单家独栋宅基地”是否就是“严禁新增宅基地”,是否与一户一宅相矛盾。 [2024/9/13 16:30:50]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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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您反映农房建设政策有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规定:“按照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省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主动入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指导和督促基层开展工作。市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市有权限制定规范我市宅基地和农民住房建设管理的政策文件。基于我市农村土地建设强度高、建设用地资源紧缺、存量宅基地和农房体量大的现实情况,《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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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从2020年起,问题农房一直停摆,请问什么时候有相关法规? [2024/9/13 16:30:18]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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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您反映问题农房有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向企石镇住建局了解,您所反映的问题农房为未办理农房报建手续进行建设的农房,为推进问题农房处理工作,2024年2月企石镇政府印发《企石镇问题农民安居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暂行)》(以下简称“处置方案”),该《处置方案》由企石镇住建局负责解释,有关《处置方案》问题请向企石镇住建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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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生:祖屋用地性质属于国有划拨私人住宅建设用地,与2020年被认定为D级危房,多年多次向谢岗住建申请需要拆旧建新,多次告知我市目前没有报建政策,可以依据《建筑法》及《城乡规划法》的相关法律申请,但我咨询其怎样办理、向那个部门提出申请,但却不给予指导。现向市住建局:我的国有划拨私人住宅建设用地可以建几层,需要什么资料怎样申请?请告知去哪里办理? [2024/9/13 16:29:49]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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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您反映国有划拨私人住宅用地政策有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农房报建依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执行,因“村改居”工作登记为国有划拨私人住宅用地的,属于《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所指“因历史原因”形成的范畴,其建设、登记参照《管理办法》执行。你可通过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或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线下办理,亦可通过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农民安居房审批管理系统”,网址http://zwfw.dg.gov.cn/html/portal/tsfwzq/index.html进行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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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生:关于国有划拨私人住宅用地政策问题,谢岗住建局告知本人:2022年7月7日,市政府召开会议,明确对“非村改居”原因形成的国有划拨私人住宅用地,依法不宜纳入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安居房管理范畴“,请问市住建局:1、谢岗镇以未公开的会议纪要作为报建的审批依据是否合法?2、同村同时期同是国有证的其他权利人为何能参照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审批,报建政策市政府什么时候发生变化,合法文件依据在哪里? [2024/9/13 16:29:20]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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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您反映谢岗镇国有划拨私人住宅用地报建审批政策有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农房报建依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执行,因“村改居”工作登记为国有划拨私人住宅用地的,属于《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所指“因历史原因”形成的范畴,其建设、登记参照《管理办法》执行。非因“村改居”国有划拨私人住宅用地的建设问题,市里正在调研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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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m:尊敬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
我们是东莞市寮步镇万科城市高尔夫花园小区的业主,现向贵局正式提出严肃投诉,反映万科物业管理公司在未经法定程序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公示拟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000万元,用于小区水管改造工程的行为。我们认为,此次资金动用计划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性和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急需依法厘清相关方的责任。
首先,万科物业公示的1,000万元维修资金拟用于小区水管改造。然而,关于此次改造工程涉及的管道损坏问题,我们认为在责任方认定上存在重大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及配套设施在建设、验收、交付使用后的维护责任,应首先明确归属问题。我们业主怀疑此次管道问题并非我们全体业主的责任,而是开发商万科地产或东莞水务公司相关管道建设、管理中的责任缺失。
具体问题如下:
1.责任方不清: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建筑物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承担维修责任。其次,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外部市政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应由供水单位承担。如果此次水管问题是市政供水管道或配套设施问题,维护责任应由东莞水务公司负责,而非业主承担。
2.维修资金用途不合法: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仅限于业主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而非任何属于开发商或供水单位责任范围内的设施。如果此次改造涉及的管道是属于万科开发商的建筑质量问题,或市政管网责任,万科地产或东莞水务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修复责任,而不应擅自以业主的维修基金承担这笔费用。
2.程序严重违规:即使管道问题最终认定在业主责任范围内,物业公司在公示动用维修基金时,未遵循《物权法》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程序要求,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取得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且未提供详尽的资金用途、预算明细及施工方案说明。这种程序漏洞让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面临巨大风险。
为此,我们全体业主提出以下强烈诉求:
1.明确责任划分:贵局应依据《建筑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厘清此次小区水管改造涉及的管道责任归属。要求明确说明该管道问题是否属于开发商万科地产的建筑质量责任或东莞水务公司的市政供水设施责任,彻底排查责任方,以免业主承担不应有的修复费用。
2.停止违规动用维修资金的公示计划:在责任划分不清且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我们要求立即停止任何有关1,000万元维修资金的动用行为,直至相关责任方明确并遵循法定程序得到全体业主的同意。
3.依法提供书面报告:我们要求万科物业和相关责任方就此次水管问题的责任归属提供书面报告,说明资金用途和修复计划,并加盖公章,以保证信息透明且具有法律效力。
4.申请行政复议:我们要求贵局对万科城市高尔夫花园小区业委会被取消成立一事进行行政复议,复盘其合理合法性。业委会的缺失导致业主无法有效监督物业管理方的行为,造成重大权益受损。
5.依法成立业委会:责令万科物业立即配合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确保今后涉及公共资金使用的事务能在业主的有效监督下依法执行。
我们坚信,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应得到尊重和维护,任何不合法的行为都应受到制止。我们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入调查,并督促物业公司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行事,维护我们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万科小区全体业主 [2024/9/13 16:27:50]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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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您反映万科城市高尔夫花园未经业主同意拟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该公示行为是物业拟使用维修资金而在小区内部进行的意向调查,维修资金正式申请流程尚未启动,我局及寮步房管所暂未收到万科高尔夫提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根据《万科高尔夫花园小区管理规约》及水务集团《关于对〈万科城市高尔夫小区申请抄表到户的函〉的复函》,万科高尔夫是属于抄总表,小区供水设施及管网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其产权未移交至水务集团。东莞市寮步镇万科城市高尔夫花园于2005年8月30日交付使用,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对供水管网的保修期限进行约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中的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因此,该小区的供水管网已过质量保修期。经过近20年的使用,该小区的供水设施设备已老化,仅2023年停水维修次数已高达46次,为保障小区广大居民的用水需求,提高供水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万科物业根据《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了维修方案,拟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待工程改造完成后,依法将小区供水管网等设施设备移交至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公司(东城分公司)进行管理维护,实现抄表到户。万科物业于2024年9月6日将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方案向小区业主公示,公示期至9月20日。
下来,我局将指导寮步房管所督促万科城市高尔夫花园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规定,经全体业主表决同意后,方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同时,要求寮步房管所牵头统筹良平社区、公共服务办和万科物业积极协助业主做好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尽快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保障广大业主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本期嘉宾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莫伟鸣
-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安良
- 党组成员、副局长詹向辉
- 总工程师曹伟
- 物业与租赁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曾瑞琼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黄靖康
- 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伍锐华
- 质量安全管理科科长李东
职能介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一个民生部门、职责可以大致分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两大模块,其中“住房”涉及市民朋友们购买商品房、租赁保障性住房、领取住房补贴、房屋租赁等需求。“城乡建设”则主要涉及建筑业行业管理、房屋建筑和市…[详细]
栏目介绍
《在线访谈》是一个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部门监督于一体的互动交流节目,本着“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宗旨,有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的负责人定期、定时轮流走进直播室与听众、网友直接交流,解疑答惑,听取意见,受理投诉。
访谈现场图片
今年以来,东莞交投集团加快推进交通强市建设,有效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助力“百千万工程”方面有什么好的经验做法?在优化交通出行服务,提升市民出行体验工作上有哪些新举措?9月21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交投集团负责人将率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并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对于现场无法处理的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具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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