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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就业”是大家最关注的话题之一。如何推进高校毕业生等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参加技能培训可以获得哪些资助?求职应聘中的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怎么通过社保来稳企业、稳岗位、稳就业?8月27日上午10时30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将率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提问,并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对于现场无法处理的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做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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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厚街一森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厚街镇莞太路厚街段218号华科城二楼一森口腔,公司私自关闭考勤权限,删除考勤记录,调换监控硬盘后又以无员工考勤记录要核对考勤情况无故拖欠工资,又没有具体发放工资时间,包括以股权纠纷为理由不发放7月工资,发放7月工资的工资条私改部门属性,想请问领导,第一,人社局人员来到门店没有找法人及负责人,只与新来管理人喝茶聊天有没有聊出结果,第二,我们员工维权这么难,政府部门有没有执行力高的政策出台,公司有恃无恐的情况就让员工走诉讼。 [2022/9/1 17:03:53]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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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22年8月26日,厚街人社分局监察员向东莞厚街一森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了解有关工资支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孙某表示2022年7月员工工资表已制作完成,并承诺于8月30日前完成核对并发放。2022年8月29日,涉事企业向我分局提供了员工7月份的工资确认表及转账支付凭证,资料显示涉事企业已于8月27日发放员工7月份工资,分局监察员随机询问员工工资支付情况,均表示7月份工资已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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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Lονε成魔:东莞市东城成顺塑料制品厂厂地址:东城温塘冚头广场路67号二楼因不按时发工资,我们两公婆提出辞职,8月15号离职,直到现在一分钱都没给我们,工资总额高达37332元,在这个厂我们有很多员工离职后没拿到钱,很多员工觉得麻烦,投诉无路,宁愿不要这些钱了,有的人离职两年了,工资也不给,也可以说只要离开这个厂工资就没了,五月份那时候,因为工资的事老板娘和员工都打架了,打到住院也没拿到一分钱,在这个厂工作,没有劳动合同我们员工得不到相应的法律保护,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处理,还我们一个公道 [2022/9/1 17:03:08]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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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经查,信访人三人于2022年8月23日来东城人社分局投诉东莞市东城成顺塑料制品厂(以下简称:成顺公司)拖欠工资,8月25日劳动监察员到公司处理,成顺公司负责人承诺8月31日前结清投诉人工资,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信访人告知其处理结果,并建议投诉者如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支付其工资,可向劳动监察员反映或通过劳动仲裁处理,后续情况继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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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补买社保 [2022/9/1 17:01:50]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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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经核查,来电人徐先生反映的是要求东莞市昌威机械有限公司为其补缴2018年至2019年的养老保险问题,万江人社分局在2020年年底以及2021年2月已先后两次协调好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补缴养老保险,但由于企业先后两次与徐先生约好具体时间到经办部门进行补缴,徐先生均未到场,故未完成补缴手续,后续徐先生也没再就该事情提出诉求。现根据徐先生反映要求该企业为其补缴养老保险的诉求,万江人社分局再次跟进处理和协调,该企业已初步同意为徐先生补缴养老保险,后续双方约定具体时间到万江人社分局经办部门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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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人:尊敬的市局领导:去年7月17日你们率队走进热线,当时我提交问题投诉常平永泰电子漏交本人在职其间养老保险,经过一年多的时间问题以监察条例不予处理又回到原点,在这一年多本人多次致电常平分局和市局相关部门,都是将问题引给常平监察大队处理,投诉到常平分局,监察大队以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超过二年时效不予处理。企业给职工交养老保险属法定'义务,在咨询省人社厅后,人社厅给的答复是应有属地东莞市社保征收部门查处,,请问东莞市社保征收部门能不能查处企业漏交保险的违法行为,东莞市社保经办和征收部门的办公电话是多少?如何向市社保征收部门投诉永泰漏缴养老保险一事? [2022/9/1 17:03:08]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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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如有疑问,请联系常平人社分局保险关系股,联系电话:39001633-403,地址:常平镇园林路2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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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尊敬的东莞人社局领导们:几年前在东莞一家公司上班当时企业没有帮忙买养老保险,现以离职超过两年,要求企业补缴在职期间的养老保险企业不同意补缴,人社局真的无权处理吗?根据社保法,企业帮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属法定义务,如果人社局处理不了,那请问该有哪个部门处理?这一年多来,本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曾不下百次电话咨询东莞人社局各科室,得到的答复都是相互推诿!本人在此希望领导们给一个明确答复,企业漏交职工养老保险超过两年的,职工向人社局投诉,人社局到底有没有权力和责任去查处追缴? [2022/9/1 17:03:08]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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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如有疑问,请联系工作地人社部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本期嘉宾
-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智武
- 副局长林永强
-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孙宏伟
- 副局长邓焕洪
-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刘越峰
- 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科科长李启云
- 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吕丽芳
-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险关系科科长王佩瑶
职能介绍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重要的民生和要素部门。主要: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详细]
栏目介绍
《在线访谈》是一个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部门监督于一体的互动交流节目,本着“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宗旨,有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的负责人定期、定时轮流走进直播室与听众、网友直接交流,解疑答惑,听取意见,受理投诉。
访谈现场图片
《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已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如何预防各种气象灾害?如何提升市民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9月3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气象局负责人将率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并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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