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热点
“二孩时代”已来临,东莞将如何解决看病难问题?医疗人才流失严重,东莞将如何引进和留住优秀人才?医生让病人去外面诊所取药是否合法?5月19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人将带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并与大 家进行在线交流。对于现场无法处理的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具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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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救护车收费是按个人数计算还是按车计算。 [2018/5/24 10:30:31]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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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18年5月23日16:15致电陈先生,2017年8月妻子重病乘救护车到常平医院就诊,陈先生跟车,医院收了两次180元(另外一次作为药品费收取),还需陈先生继续提供当时就诊信息,核对是否合理。我局已请陈先生提供当时就诊的相关资料。如姓名、就诊时间或发票号、拍片号;再进行核实后回复跟进。
根据《东莞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规定,在急救范围地段内,救护车费按“车/次”计费;跨越急救范围地段每超一公里加收3元,需要担架员提供抬护服务的加收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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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妇幼保健院停车难。 [2018/5/24 10:30:31]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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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18年5月23日16:51致电梁先生,反馈了妇幼保健院在停车方面的举措:1、拟建停车楼6层,预计增加600个停车位。2、严格实行医院职工院内单双号停车,鼓励员工健康出行,走路,骑车,拼车来院上班。3、对车场进行硬化,方便停车和提高车场洁净。制作医院附近车位引导图,方便就诊者选择。4、安排保安人员对车场路况进行引导疏通。另外陈先生反映的当时拨打1楼预约挂号电话多次仍无人接听的情况已向妇幼保健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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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姐:在普济医院就诊,医生开的处方药,让到外面药店去买药。 [2018/5/24 10:30:31]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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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18年5月23日15:50分致电邓小姐,邓小姐表示三个月前曾替人去普济医院肝病科开药,具体就医过程及药品名称已记不清楚,并表示撤回有关投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允许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不再限制患者一定要在医院药房拿药。建议医生加强与患者沟通工作,充分告知患者外购药品理由,加强有关政策宣讲,并不指定外购药品特定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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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在大朗医院就诊时,医生让在大门口旁的药店去买药。 [2018/5/24 10:30:31]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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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18年5月23日15:59分致电张先生,张先生家人一个月前就诊大朗医院妇科,医生开具硝呋太尔制霉菌素阴道胶囊和苦参外用洗剂。因大朗医院药房无苦参外用洗剂,张先生家人在大朗医院门口的济康便民药房购买该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允许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不再限制患者一定要在医院药房拿药。建议医生加强与患者沟通工作,充分告知患者外购药品理由,加强有关政策宣讲,并不指定外购药品特定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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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先生:二胎问题,政策之前两个月生的,要不要罚款。 [2018/5/24 10:30:31]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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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18年5月22日14:48致电欧先生,双方是莞城户口,2015年6月生的二孩,咨询入户口问题,对于新条例实施前的违法生育行为,按照法律法规仍属违法,有关部门按照计划生育和党政纪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目前,对于新条例实施前超生二孩的,我市暂缓征收社会抚养费,待省具体细则或规定出台后依法依规处理。

本期嘉宾
-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叶向阳
- 副局长、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张亚林
- 副局长尹露萍
- 副调研员陈少基
- 人事科科长万巧玲
- 医政科(科技教育科)科长袁伟芬
- 体制改革科科长叶玉棠
- 妇幼健康服务科负责人何玉贞

职能介绍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协调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详细]

栏目介绍
《在线访谈》是一个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部门监督于一体的互动交流节目,本着“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宗旨,有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的负责人定期、定时轮流走进直播室与听众、网友直接交流,答疑解惑,听取意见,受理投诉。
一手房3天可拿证,其他不动产登记事项何时能全面压缩提速?物业禁止未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车库合法吗?物业该如何开展违建管控工作?5月26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房产管理局负责人将带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并与大 家进行在线交流。对于现场无法处理的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具体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