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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司法局
http://www.sun0769.com 2020-12-15 15:12 来源:东莞阳光网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东莞市机构改革方案》,东莞市司法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备案、解释、立法后评估和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承办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园区、镇(街道)、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园区、镇(街道)的法律顾问工作;(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分局建设;(七)指导、监督刑罚执行等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八)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司法鉴定、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负责仲裁机构的联络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审核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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