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
4、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5、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6、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7、指导边防管理工作;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9、开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