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1008 新闻综合频道
节目主持:欧阳
本期访谈单位:东莞市民政局
访谈时间:2016-08-13 上午10:30~12:00
本期热点
社会机构办养老院能有效解决养老难题吗?学生接送站管理规定何时出台?市民慈善捐款去向如何?8月13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民政局负责人将带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与您面对面,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并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而对于现场无法处理的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具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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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现在可在这里留言,本期节目在线征集问题、现场受理提问的时间截至2016-08-13中午12点整。如之后仍需提问或反映意见,可移驾到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继续发帖。
    谢先生:谢岗镇谢岗村的低保户,拿村里的分红买农医保,可不可以。 (未接,节目后回复) [2016/8/18 10:25:05]  [详细]
    回复:根据《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低保对象的医疗保险统一由民政局和财政局结算,市财政先行垫付,再按比例与镇街结算。
    黄小姐:东莞在重疾方面有无相关救助政策 。 [2016/8/18 10:25:05]  [详细]
    回复:2015年2月,我市修订实施《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对我市低保、低保边缘等困难家庭因患有重大医疗疾病出现临时困难,或由于突发性意外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给予临时性救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参照我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由重大疾病保险资金支付待遇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部分,按50%给予救助,年度内个人累计救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因突发意外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给予2万至5万元的临时救助;其他情况的,根据家庭困难情况酌情给予不超过0.5万元的临时救助。
    赵小姐:东莞户籍,小孩有残疾,东莞政府对小孩有无相关政策。 [2016/8/18 10:25:05]  [详细]
    回复: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医疗救济对象是东莞户籍市民或在东莞市范围内工作或生活一年以上的驻莞现役军人和非东莞市户籍人员,罹患危急重病或遭受重大伤害需紧急治疗,其本人及家庭确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困难群众,可由本人或监护人到所在镇(街)社会事务办(局)提出申请,具体所需申请材料,请您到所在镇(街)社会事务办(局)详细了解,也可以可以咨询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电话:22218769)。
    周先生:亲戚想去参军,对家庭有什么优扶政策。 [2016/8/18 10:25:05]  [详细]
    回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东民字〔2014〕199号)精神,我市为具有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应征入伍的服现役的义务兵家庭(含莞籍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和在我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非莞籍高校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家庭发放优待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以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依据。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等四个街道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以及非莞籍高校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家庭优待金,以上年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为标准发给;其他镇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分城镇和农村,以不低于该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为标准发给;在职入伍,即从国家机关、国有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应征入伍的,服役期间原单位应保留编制,享受同等条件人员的待遇,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家属的福利待遇。
    梁先生:沙田镇先锋村退伍后拿了退休金,补助年限怎么计算。(需要线下连线) [2016/8/18 10:25:05]  [详细]
    回复:根据《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东民字〔2011〕200号)精神,我市自2011年8月1日起全面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1987年12月13日)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因梁先生已享受退休金,所以不再政策实施对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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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 东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莫淦泉
  •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江
  • 优抚科科长陈德强
  • 救灾和社会救助科科长钟汉钊
  •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科长汪成鹏
  •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科长黄永康
  • 社会组织管理局综合科科长邓志江
职能介绍
栏目介绍
《在线访谈》是一个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部门监督于一体的互动交流节目,本着“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宗旨,有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的负责人定期、定时轮流走进直播室与听众、网友直接交流,解疑答惑,听取意见,受理投诉。
下期访谈单位:东莞市司法局
访谈时间:2016/8/20 上午10:30~12:00
去司法所咨询法律问题,却被指引到律师事务所还要交50元咨询费合理吗?公证处收费为何这么贵?在校大学生能否报名司法考试?8月20日上午10点30分,东莞市司法局负责人将带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室与您面对面,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并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而对于现场无法处理的问题,将在7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具体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