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牛叉: 治理汽车黑烟有什么有效的措施吗?据了解,现在汽车黑烟只能发整改通知书,他年审前不整改也没有办法。
    答: " 目前,我市主要采取以下六项举措治理我市黑烟车: 一、把好源头准入关。严格执行《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通告》(粤环发〔2010〕75号)规定,把好新车和外籍车辆准入关,凡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和转入。 二、把好车辆年审关。加强在用车年审检测监管,建立年审联动机制,对注册登记时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市环保局不予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检机构不得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市交通局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加强机动车检测监管,从递交资料,登录车辆信息到车辆现场检测,发放检测报告全过程,由市环保局驻场监督人员实施全程监管,并实施网络监控,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防止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 三、把好执法检测关。建立机动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由市环保、公安交警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开展道路和停放地抽检执法,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由环保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下发治理通知书,要求车主按规定进行维修,然后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凭维修发票和排气检测合格报告单到环保部门审核和备案后方可上路行驶。 四、把好环保限行关。继续做好环保标志核发工作。在第一、二阶段限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机动车增长的速度及空气质量的实际要求,逐步扩大限行区域,通过采取限制行驶区域、限制行驶时间以及限制行驶车型等管制措施,加强对黄标车的监管,促进我市黄标车的淘汰更新。 五、把好淘汰报废关。为切断解决公交车冒黑烟问题,根据《广东省“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有关要求,我市应在2015年底前淘汰所有黄标车,省人民政府已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落实到各市人民政府,并签订了责任书。为推动我市黄标车辆淘汰更新工作深入开展,我局代拟了《东莞市黄标车淘汰更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上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通过淘汰更新黄标车辆,从而减少高排放车辆出现的频率,保障市民的健康。 六、把好舆论监督关。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及时公开黄标车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发动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为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继续推行机动车排气超标义务举报制度,动员全体市民对“黑烟车”进行举报,加强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