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陈无双: 方局长您好,想请教您一个问题:您认为胎儿有人权吗?堕胎是否在谋害生命?那么新生儿有人权吗?为什么在肚子里的孩子可以合法的堕掉,这和遗弃新生儿有何区别呢?
    答: 谢谢你的问题。这是个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出生,即人因出生而享民事权利能力。终止妊娠应是妇女是行使生育权的一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