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陈家豪: 前天,牛津大学的学者称初生婴儿并不是个完整的人,在其刚出生不久将其杀死,几乎等同于堕胎。初生婴儿是没有生存权的,如果他们天生残疾,或父母认为养育孩子太贵,抑或父母根本不想要孩子,那么医生应当有权在婴儿生下不久后将其杀死。作为政府官员,请问方局长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答: 我个人认为这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