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阿林: 我大女儿是重度残疾,先天唐氏综合症。因本人长年在外头务工,大女儿入户口后,不了解相关政策,未先申请生了二胎,入户口时却被要求罚款,因家庭条件苦难交不起罚款,第二个小孩一直没有入户,请问局长大人此种情况可否不罚或少罚?谢谢
    答: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按规定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单位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分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请当事人依法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