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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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女老爸:
方局长你好,我和老婆都是居民户口,第一胎是女儿,而我老婆是独生女,目前能否可以生第二胎??
答: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当事人夫妇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话,符合再生育审批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再生育一胎子女。如果是只是妻子是独生子女,丈夫不是独生子女的话,不符合此再生育审批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