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MM: 各位领导您们好:关于计划生育问题现在真的关系到好多家庭问题了,为何属单位编制外的农村户口第一胎生的是女孩可以生二胎,如第一胎生是男的就不能生二胎;而编制内的第一胎无论是生男生女的,也不能申请二胎?这是什么道理什么政策?这不是政策上已经有性别岐视吗?而且编制的公务员的各方面都是有足够能力供养的,我觉得这样的计划政策真的让人头痛,我有很多同事都是因为这个而不得不放弃工作,而回去生二胎!建议计生政策:能否提倡生一胎,允许生二胎,严禁生三胎呢?谢谢!
    答: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安排生育,再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一)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对于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记录汇总后,向省人口计生委和省人大法工委等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