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问计生: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里面只是提倡,为什么生二胎就要被罚?依据什么法律?从这条来看,响应者应该得到各方面的鼓励和支持,不响应者不应得到处罚。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且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请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国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