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安静紫衣: 我们东莞要有像珠海那样的政协委员,他就是陈利浩,就是他!珠海的育后妇女就不用残忍的去上环!
    答: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上环是经长期检验,安全系数和可靠系数都很高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因此夫妻生育一个小孩后采取上环措施,无论对妇女的身心健康还是对夫妻的生产、生活都是有好处的,也是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所应尽的义务。请理解和支持计划生育国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