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爱搜雨的三哥: 电子阅览室每次使用是2个小时一天,残疾人使用可否延长一些时间?我吃饭去,请微博回复
    答: 首先要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建设工作的关注。东莞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规则是根据文化部下发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制定的,《方案》中规定,每人每天上网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免费)。关于残疾人使用时间可否延长的问题,东莞图书馆一直以来都非常关注对弱势群体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于上述特殊读者群体可以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超过3个小时,因为上网时间过长不利于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