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刘小姐: 我是一个新莞人,平时很喜欢写作,我想出一本书,听说市里有这样的扶持办法,我想问一下我怎样才能得到扶持。
    答: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方面的关注。为做好文化名城建设,市里相关会议原则上通过了《东莞市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和奖励暂行办法》,延续之前的做法,将继续对个人出书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新《办法》的正式文件估计近期会面向全市公布。具体的信息您到时候可在市政府、市文广新局的网站上进行搜索查看,也可以向您所在的镇(街)文化宣传部门了解。 关于您说的自己出书的问题,我们会按照新的《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在条件方面,按照《办法》规定,新莞人必须在东莞生活了两年或以上,到时候您需要提供社保方面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时间方面,预计在明年的8、9月份,我们会把申报扶持出书的通知下发到全市的各个镇(街)和相关单位,您到时候注意向所在镇(街)的文化宣传部门了解;在程序方面,首先是镇(街)文化宣传部门组织初评,再由我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然后对通过评审的作品在政府网和市直媒体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最后由市里统一组织出书。为了做到公平公正,我们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您到时候需要提交完整的书稿,评审时我们会隐去作者姓名。如果您的作品纳入了扶持范围,我们会组织正规出版社做好书号、版式、设计、编辑、校对、印刷等工作,出版的经费基本由专项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