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joakyjoaky: 请问学校不能乱收费,这事确实没错,现在学校没有收收费了,但成立了一个家委会,这个家委会是由家长成员三五个人组成的,顾名思义所做的行为代表是家长,与学校无关,但正是这个家委会,什么班会费啦300元/人,什么周末社会体验搞活动啦200元/人,什么资料啦,家委会按老师要求统一购买68元/人,什么运动会啦,每人100元/人;再来一个学校包车去毕业考啦、毕业拍照啦200元/人;什么谢师晏啦,280元/人啦。。。一切一切的费用,扫一扫,跟着接龙就好。私立学校嘛,就是多名堂。 正是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呀,试问怎么管?怎么办?
    答: 根据省教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的通知》(粤教思【2016】1号)文件精神,学校家委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以下三个基本职责: 1.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积极配合。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2.参与教育工作。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发挥家长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发挥家长自我教育的优势,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 3.沟通学校与家庭。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 您所提到个别家委会乱收费的问题,根据我局《转发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9年下半年群众投诉教育收费问题情况的通报》中关于“严禁以家委会的名义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补习费、班费、资料费,以及其他应由学校承担的、用于学校或学生费用”的规定,学校不得借家委会名义实施收费,违规行为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学校应加强对家委会的管理和引导,凡家委会自行组织的活动,应坚持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家长参加。 建议您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由学校介入调查,再做具体处理或整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