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刘峰: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如果,左侧第1、2车道均为左转车道,且该路口无禁止掉头标志,请问在左侧第2车道掉头是否属违法违规?另外,旗峰路潮汐车道设“仅限左转车辆”提示牌,请问车辆在潮汐车道掉头是否属违法违规?
    答: 1、左侧第2车道掉头法无明文禁止,但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交通安全计,建议在左侧第1车道掉头。 2、潮汐车道仅限左转车辆行驶,是不能掉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