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李小姐: 公司是软件企业,咨询软件方面关于税收有什么优惠?
    答: 国家对软件产业方面的税收优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软件企业所得税退税。满足国家企业所得税政策要求的软件企业(同时满足(财税〔2012〕27号)和(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政策(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2.5%),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此外,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若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还可按10%的优惠税率享受“减低税率”政策。有意向的软件企业,每年需在汇算清缴时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规定,向(园区)镇街税务部门备案,即可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材料将由税务机关转请省工信厅进行核查,对经核查不符合软件企业条件的,由税务部门追缴其已经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是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凡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且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检测证明材料的软件产品,均可获得增值税退税优惠。退税标准按17%税率征收产品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纳税生效之日,准备好软件著作权等相关材料,到(园区)镇街税务部门进行备案,并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目前,我局正努力推动镇街税务部门和试点园区联动,组织或引导行业协会开展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税收优惠政策专项培训,提供专业的退税服务,加快中小软件企业退税的周期和时间,争取做到即征即退。截止10月底,我市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金额约57.61亿元,我市22家享受了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合计减免所得税收约2.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