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朱先生: 朋友家里着火,自己认为火灾认定书与消防支队给的有出入,想看档案?
    答: 按《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121号令)相关规定(第三十四条),消防机构作为火灾事故认定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查阅、复制、摘录火灾事故认定书、现场勘验笔录和检验、鉴定意见,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移交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不予提供,并说明理由。 我就先回复这些,如果您对申请查阅档案仍有疑问,请到市消防支队业务受理窗口当面咨询,我们将热情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