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梁小姐: 小区禁止电动车停在楼下和家里,有什么依据吗?
    答: 你好,首先感谢这位听众对我们消防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可以在1分钟内充斥整个楼房,导致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今年5月份,广西桂林一村民自建房因电动车起火发生火灾,事故造车5人大学生死亡,38人受伤。今年8月31日凌晨5点多,在东莞东城一外卖配送点因电动车引发火灾,导致楼上30余名租户被困,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电动车确实给我们市民带来便利,但现在很多市民为了方便,喜欢将电动车放在疏散通道或者电梯前室、楼梯间前室进行停放或者充电,这是非常危险的。在这里也提醒各位听众,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在建筑物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个人违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过失引起电动车火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