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笨笨: 你好,我公司打算做进口水果贸易,请问进口水果报关查验时海关的“三原”规定指的是什么?
    答: 根据海关总署《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香港、澳门中转的进境水果,应当以集装箱运输,按照原箱、原包装和原植物检疫证书(简称“三原”)进境。入境报关时必须符合原箱、原包装、原植物检验证书的“三原”要求,目的是确保水果从原产国到我国入境口岸的整个运输过程不发生调包、改变包装、夹带不允许入境种类水果等情况。原箱是指从原产国装运水果的集装箱在运抵我国入境口岸的整个运输过程都不得更换;原包装是指水果的包装必须保持原产地装运前的包装状态;原植物检验证书是指该证书是原产国官方签发的原件。经香港、澳门中转的进境水果进口前,应当经海关总署认可的港澳地区检验机构对是否属允许进境的水果种类及“三原”进行确认。经确认合格的,港澳地区检验机构对集装箱加施封识、出具相应的确认证明文件,并注明所加封识号、原封识号,同时将确认证明文件及时传送给入境口岸海关,作为报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