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合同制教师: 尊敬的杨局您好!我是东华中学的一名老师,但档案人事关系挂靠在教育局。学校每三年和我们签订合同,学校领导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告诫东华的老师不得跳槽到东莞的其他中学,即使有公办学校愿意接受,东华这边也不放。请问这合理吗?作为市教育局如何监管?谢谢!!
    答: 人才流动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的,教师进出是受到法律法规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