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有问题的人: 我想请问你们,以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商品,在税务上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答: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