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陈飞: 这位阿哥 我只是个小小的个体商户 我想了解下 为何今年地税要从原先的70多块钱一个月增加到400块一个月 如果按照国税局那边反应过来的就是说 国税跟地税不属于同个平台 国税与地税无关联 也就是说 个体户国税局定税4万 那么国税要交1200左右 按照2013年12月份所扣的地税来看是79元 那么请问 1.为何2014年4月后就开始扣地税为400元 虽然有接到你部人员的电话 感觉讲得太笼统 有种迷糊 2.为何有些个体户一样定税的确不能增加这么多 3.为何广州、深圳那边没有这种情况 4.我只想知道增加地税的依据 是否全国统一 还是全省统一 还是只适合东莞 5.请不用电话联系讲解
    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作为计税依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也是根据纳税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计税收入为营业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相关税额。因此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缴纳增值税的双定户,核定的应纳税经营额原则上参照国税机关核定的定额。 定额调整工作原则一年一次,因此,各分局对部分城建税计税依据与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不符的个体双定户的定额进行了调整,根据你户情况,你户的定额应按照4万元进行调整。 分析如下:如果国税核定您的月销售额是4万元,我们会按照国税征收(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1200)来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那么由此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120元(假如经营地在城区是144元),还有个人所得税要带征。由于不清楚您经营什么行业,所以无法准确告知您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例如,商品销售按销售额适用0.6%的带征率,个人所得税税额是240元,工业生产适用0.9%的带征率税额是360元。如果您还兼营一些营业税税目的行业,还需征收营业税。假如您的实际经营收入发生变化,可以申请调整核定定额。若您还有疑问,建议您向主管税务分局了解具体情况,对税收政策不理解的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电话12366进行咨询。 如果双定户对核定定额有异议,可对接到《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30日内或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向主管税务分局申请调整。我分局会进行下户调查,根据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调整定额或采用查帐计征方式据实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未在核定通知书下达的30日内提出异议,按原定额标准执行。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