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黄先生: 我12月份考取了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是培训机构发的证书(我们村委会不承认这个证书怎么办?)
    答: 你好,根据安监总局44号令第九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后获得培训合格证明即可。村委不承认的话,可直接向安监局反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