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徐先生: 刚刚在东莞注册成立的分公司负责人,我们总公司在广州,已办理进出口经营手续,现在想以分公司名义进口一些用品在东莞销售,请问怎样办理分公司进出口经营权?
    答: 根据这位听众朋友所说的进出口经营权,我们正式的业务名称叫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根据国家商务部的有关指引,企业分支机构的备案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海关只能办理一次注册登记,因此,分公司无法作为独立法人获得外贸经营权,只能使用总公司的海关编码申办报关业务。所以,建议徐生以总公司的名义做进出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