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王先生: 我开了几家餐饮连锁店,听说要进行连锁经营备案,请问怎样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 2007年2月6日以国务院令第485号颁发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2日以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颁发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条例》所称的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2017年印发的关于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操作指南(试行)的精神,备案对象是工商登记注册住所所在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在广东省内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内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对特许人的要求是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能持续为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办理备案工作所需资料及流程如下: 一、企业网上注册。特许人应当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登录到中国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站进行网上注册。 二、填报电子版信息。 注册成功后在系统上按要求填报信息,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2)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3)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协议。 (4)两店一年证明文件。 (5)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6)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7)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的批准文件。 (9)特许人承诺书(附件3)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电子版。 (11)备案授权委托书。 (12)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13)翻译公司营业执照。 (14)特许人未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案的,应提交《逾期备案说明书》,说明逾期备案原因,并加盖特许人企业公章。 三、受理 企业网上申报后下载填报的相关资料到我局提交纸质版,我局对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对,并且实地了解两店一年的真实性后出具意见报省商务厅。 四、审核 省商务厅收到我局提交的材料后进行审核。 五、公告 审核通过的,省商务厅予以备案并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上公告。 以上是关于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流程和所需资料的简要介绍,企业想要深入了解的,可以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致电0769-2299539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