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张大妈: 2017年32期市人力资源曾答复2017年扩权强镇下放镇街管理聘员提问,表示将请示市政府参照2011年中心镇权力下放后,下放到中心镇的普通聘员,在合同期内,按市标准发放薪酬。合同期满后,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由镇街自行统筹确定人员的薪酬待遇。请问现在一年过去了,这个工作是否完成?对于合同期内2017年扩权强镇下放镇街管理的聘员,是否有政策保障其工资待遇不因扩权强镇而降低?
    答: 请明确具体哪个镇街简政强镇下放的聘员薪酬待遇低,待我局深入调查后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