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循环: 现在很多流浪人员,各级政府的民政部门对些不够重视!
    答: 流浪乞讨现象是世界各地都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民政部门作为履行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社会救助职责的一个部门,多年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加强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老人、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主动深入街头引导或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但由于相当部份乞讨人员为专业乞讨人员,他们以乞讨为职业,据了解收入也不菲,为此,他们不太愿意接受我们的救助,而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救助工作必须遵循“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我们也不能对他们进行强制性措施。可以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是民政部门一家就可以做好的,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配合。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今年,我市建立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及民政、公安、城管“三位一体”的救助管理机制,接下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相信通过各部门的齐抓共管,我市的流浪乞讨现象会出现根本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