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罗先生(阳光热线现场来电): 反映家庭生活困难,申请低保难的问题
    答: 为促进困难群众积极就业,避免“养懒人”现象的发生,根据《东莞市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规定:“申请低保户的家庭中有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在校学生、一至四级残疾人、重病患者、现役军人除外),无正当理由不填报工资收入的,按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工资收入。你本人有正常劳动能力,应当通过自己的劳动争取摆脱生活上的困难,建议你主动向当地劳动部门寻求就业援助积极就业,早日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