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赵何德: 为什么我的信件寄出去好多天了,对方却迟迟没有收到呢?信件派送难道没有时间限制吗?
    答: 您好,根据《邮政法》和《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规定,信件全程时限应满足以下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间3~6天,不超过6天送达的比例不应低于95%;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5~9天,不超过9天送达的比例不应低于95%;省际其他地区之间8~15天,不超过15天送达的比例不应低于95%。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邮件全程时限,应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国际邮件在国内部分的寄递时限,应参照国内邮件时限标准执行。”。因此,信件的投递是有时间限制的,邮政企业和邮政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提供普遍服务。同时,信件可以按平信和挂号信两种方式交费,如需查询寄递过程及投送详细情况,请按挂号方式寄递。 如您在日常寄件中发现邮政企业和邮政从业人员存在未按时投递的问题,可以向我局反映。我局在调查核实后,会依法进行处理,不断提升全市的邮政普遍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