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龙小姐: 以前已经注销的个体户,未办理过两证整合,可否计算今年积分入学的积分?
    答: 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积分方)登录东莞市积分制入学报名系统,如实提交个体户或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实行“两证整合”的个体户填报税务登记证号码)等信息,市国税局就可以通过该系统自动下载申请人的信息,并根据积分方2015至2017年在该个体户或公司的投资占比信息(由工商部门提供),按税款入库期口径计算可分摊积分的税款,再行反馈该系统。申请人(积分方)可以登录该系统查询。只要该个体户或公司在2015至2017年度已缴纳入库国税税款,并符合投资占比的要求,就可以按规定计算积分,不因该个体户或公司是否已注销和个体户是否已办理“两证整合”而受到影响。2018年积分入学缴纳入库国税税款包括以下六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