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卡夫: 2018年5月1日前开具免税的农产品普票,7月20日才取得,是否仍然按扣除率11%扣除?
    答: 应按照原规定进行扣除。即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11%填入附表二第6栏,如果满足加计扣除再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2%填入附表二第8a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