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王梓任: 为何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不是根据工作年限,而是根据余额,非常有失公平。
    答: 您好!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的,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即:Y=B·(T+I)·L。(一)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当前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二)缴存时间系数:由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三)收入调节系数:当前月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单位缴存额)对应的列表系数;(四)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根据公积金满足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贷款额度调节参数。公积金贷款与所购房屋总价、还款能力、账户余额、缴存时间、收入系数和流动性调节系数有关,并不是仅是根据账户余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