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莫先生: 桥头大洲村有一家毛织厂抽地下水厂
    答: 今年8月6日,我局收到东莞《阳光热线》栏目组转来市民莫先生有关一宗非法取水问题的情况反映,据莫先生反映:位于桥头镇的港兴针织毛织厂在厂区内最少擅自打了3口深水井,涉嫌违法取水。经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在市简政强镇工作中我局委托下放给桥头镇的事权,此项违法举报事件应由桥头镇农林水务局负责查处。因此,我局于8月7日上午向桥头镇农林水务局下发了《东莞市水务局案件移送函》(东水务移送函[2012]02号),将此违法举报事件移交给桥头镇农林水务局进行查处。 二、桥头镇农林水务局于8月7日上午收到我局的函后,立即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到该厂进行调查取证。据桥头镇农林水务局查实,市民莫先生反映的港兴针织毛织厂名称应为港兴针织制衣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几年前曾经打过二口深水井用于生产用途,非同时使用,第一口不能使用时打第二口,这二口深水井已经在3年前停止使用,并拆除了地面管道及用水泥封堵了井口。该公司宿舍区旁边空地发现一口明井,直径3米、深8米,用于部分职工生活用水,使用时间约有3年。对此,执法人员向该公司负责人指出,擅自打井取水属违法行为,应立即停止违法取水行为并限期自行拆除所有取水设备及封堵井口。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并承诺立即停止非法取水行为,在4天内自行拆除所有设备,回填水井并用水泥封堵井口。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在回填和封堵水井时要通知农林水务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监督,该公司负责人也表示积极配合。 我局将密切跟踪桥头镇农林水务局对该公司违法取水事件的后续处理工作,务求使案件查处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