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看上去很美: 东莞出厂水将优于国标,说这个看上去很美,实际上玩了一招偷换概念。出厂水是没问题,问题在于通过错综复杂的网道到达居民家中的水是不合格的。无论是水厂还是水务局,都喜欢说,我们出厂水怎么怎么好,可是经过管道以后,到居民龙头的水往往就是有问题。上次自来水公司上线,还说小区和家庭里的管道他们是不管的,那么水务局管吗?小区的管道难道不是公用管道,水务局不用监管的吗?强烈要求水务局厘清职责,别老是吹大牛,有什么用?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结算水表作为产权责任的分界点,结算水表前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应由供水企业承担;结算水表后供水设施管理维护责任应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公司承担。如果您所在的小区是由自来水公司实施抄表到户管理,自来水公司应对你结算水表前的供水设施负责管理维护;如自来水公司以总表方式供水的,其总表后小区公共区域供水设施的产权属于业主共有,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其管理维护责任应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公司承担。 此外,针对具有自建二次供水加压设施的小区,为加强对二次供水的监管,我市早于2008年出台了《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我局现已着手制定《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及《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实施细则》,针对我市二次供水管理过程中较易出现争议的水质问题、水压问题等,从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清洗消毒、监督与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力求保障小区居民龙头水水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