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吴先生: 1、现在东莞辖区内,是否可以采用9610模式进行跨境电商出口报关,并退税?海关是哪个科室负责相关的业务咨询。 2、我们公司现在接到很多海关代购人的咨询,他们想知道海关代购的货物,能否在香港仓库汇总后,在缴纳税费的前提下,该采用何种方式进口的速度最快。 3、现在海关
    答: 1、目前东莞辖区内的东莞跨境电商中心园区和南城国际快件中心、沙田启盈国际快件中心、常平世通国际快件监管中心等4个海关监管场所,对符合规定的跨境电商出口货物都可以采用9610的贸易方式进行申报,并办理退税手续。海关一直致力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业务可以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咨询,也可以到上述4个业务现场进行个性化的业务咨询。2、不清楚您所说的“海关代购人”、“海关代购”指的是什么?在此声明一下,海关是不做任何代购的。上述情形可通过两种渠道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是跨境电商直购进口渠道,由电商企业负责申报进口;二是快件或邮递渠道,通过快件公司或邮政公司代理申报进口。消费者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合适的进口方式,邮件和B类快件要求“自用”,即自用和馈赠亲友,商业性质的代购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样,不属于跨境电子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不适用跨境。3、海关仍有开展预归类业务,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天前,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出口的货物预先进行商品归类。符合办理条件的企业可将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申请表》以及进口商品的有关资料提交关税处,或者通过互联网+海关网页的关税业务板块提交申请并上传办理。具体规定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