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阿丁: 我公司今年2月份经黄埔新港海关进口一批布料,完税进口后拿税单到税局认证抵扣,税局告知税单没信息不能抵扣,东莞税局于3月底发了函调到新港海关,一直等不到回函,报关行到海关处理函调的部门咨询,得到是函调不知转到哪个部门了,要求重发。结果东莞税局8月底又发了一次。
    答: 新港海关是我关的兄弟海关,收到您的反映后,我关已及时了解情况。为了提高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效率,便利企业办理增值税抵扣业务,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开发了“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海关和税务部门的有关数据是通过电子口岸进行交换,因该系统上线时间不久,系统不太稳定,可能会出现异常数据,现已完成系统升级,请企业联系东莞国税重新通关系统发送核查函,如新港海关仍未收到核查函,可直接联系关税处征管科(0282130225)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