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莫小姐: 请问申请设立一家建筑质量鉴定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 根据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相关规定,目前只接受法医类(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物证和法医毒物鉴定)、物证类(包括文书、痕迹鉴定、微量鉴定)、声像资料以及环境损害类鉴定机构的申请。所以,自2005年10月1日后就不予受理上述四大类以外的鉴定机构的设立申请,包括您所说的“建筑质量鉴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