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JJ: 产假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给逐月发放,一定要等上班后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公司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对于国家产假期间的相关保护条例,人力资源局如何做到让所有企业能按法律法规来实施?而不是要每次打电话咨询,网上咨询。是否可以多投入点公益广告普及?
    答: 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些新法规,加大了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力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和履行。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发放工资,逾期未发放的,员工可到用人单位所属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投诉处理,我们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通过12345电话热线反映,人力资源部门调查核实后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