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刘生: 请问黎泽钧先生:1、2017年沙田镇是否沿用以往的区域集中供水模式,即 “沙田水厂自产自来水以及东江水务公司补充供水的联合供水”?具体如何分配,即沙田水厂自产自来水占多少比例,东江水务供水占多少比例? 2、摘录:根据东莞市水务局2014年12月11日《东莞市城镇供水专项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基准年为2012年,其中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规划以2020年为主”,“集中供水区域水厂通过管网联通为自供水区域部分镇街补充供水。集中供水区域由市级水厂和镇内自有水厂联合供水,供水范围主要为东莞市中部和西部区域,包括市区、寮步、厚街、大岭山、沙田、虎门、长安、虎门港、长安新区、中堂、望牛墩、麻涌、洪梅、道滘、横沥、东坑、大朗、松山湖、生态园共22个镇街及工业园区。” 本人提问:(1)是否意味着沙田镇自来水的供水模式,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将继续坚持区域集中供水模式,即沙田水厂自产自来水以及东江水务公司补充供水相集合?(2)沙田水厂自产自来水占多少比例,东江水务供水占多少比例?
    答: (1)根据已经印发的《东莞市城镇供水专项规划(2015-2030)》,沙田镇全部第三、第四水厂和新规划水厂采用集中联合供水;(2)据我司了解,现况沙田水厂已经停产,沙田镇全部由我司第三、第四水厂联合集中供水,再由沙田镇自来水公司转供水至终端用户,目前日供水量大约为11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