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红色高跟鞋: 局长您好! 我们是东莞市血友病患者及家属,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及各部门一直以来对血友病人群体的关怀和照顾。自2012年开始血友病纳入我市医保“门特项目”后,我们的医疗费用大大降低了,身体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在这里我们深深的感谢各位领导们。 因病至贫,一直是困扰广大
    答: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我市计划今年把“血友病”增补纳入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范围,制定方案等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正在进行。 (2)我市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同时,今年我市对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作进一步完善修订,对参保人年度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报销,更进一步减轻参保人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因此,血友病患者年度内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3万元)以上的部分,可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以进一步减轻血友病人的经济负担。近年来,我市社保部门积极与部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沟通,保障血友病病种相关药品的供应,以更好地对血友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此外,经济确有困难群众可向民政部门进行咨询以获得相关救助。 (3)对于来信提及的东莞的待遇标准与广州、惠州的差异问题,首先,东莞市率先实行了城乡一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与我省其他地区存在制度差异;其次,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消费水平、地区实际发展状况及参保人结构等有别于广州、惠州等我省其他地区,因此每个地区需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的发展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医保政策,对于待遇标准的制定必然存在差异。实际上,我局相关部门一如既往地持续跟踪我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并在确保基金安全的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医疗保险发展实际适时对我市待遇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从而维护我市参保人更好的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的权益。 (4)至于调整包括血友病在内特定门诊待遇标准问题,需要结合我市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综合考虑,还需要考虑与其他特定门诊病种待遇标准的综合平衡问题。从医保政策方面不宜针对个别病种单独调整,但我们将会对特定门诊有关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今后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如还有疑问或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建议到社保窗口或拨打12345电话咨询、了解。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愿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