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张小姐: 开了间小卖部,平时住在小卖部里,村委会说消防违规不能住人,想咨询一下是不是这样。
    答: 首先任何建筑物都有它的使用功能,建筑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都是针对它的使用功能来讲的。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统称为“三小场所”,三小场所作为经营场所来使用,它可能是安全的,但若作为居住的场所来说,它肯定不安全,因为它本身就不具备居住的这个使用功能。 第二,根据近五年的火灾分析显示,三小场所是我市亡人火灾的高发地,占亡人火灾总数的近三成。本来三小场所应该是没有人居住的,按理说不应该发生这么多的亡人火灾,但是事实证明,三小场所一旦住人,发生亡人火灾的几率较大。 第三,如果三小场所要住人,那就一定要进行一些技术改造,满足住人的安全条件。比如:利用实体砖墙和防火门将住人区域和经营区域分隔开,并且要分隔到顶,住人区域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住人区域应开设1m×0.8m的逃生窗,应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