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hjzn: 1)塘厦镇环市西路1号一楼餐饮商铺搭建铁皮房,电线乱拉,煤气罐随意放置,油烟管满是油污,通道被杂物阻塞。 2)因二楼以上都是住人,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非常严重。 3)去年为迎接市里的消防大检查,部分商铺被查封,但风声过去了又照常,难道是走走过场? 希望有关部门彻底处理好,消防问题不容放松。
    答: 你好,根据《东莞市公安消防局便民服务措施》规定,“第十条 仅变更场所名称、经营主体或是法定代表人的,可不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进行消防设计及竣工验收备案。”如您公司租用的厂房有改建或用途变更,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设计备案,并在工程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