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松湖云烟: 大岭山金桔排楼坑二巷33号在建房屋超高违建。从今年一月份就开始投诉了,当时大岭山城管分管回复说“该房屋报建了7层,会派人跟进”,当时报刚起好第七层,屋主准备起第八层。后来继续投诉了两次都没有人来处理,现在起到第10层了,屋主现在把上面用黑纱遮起来,偷偷施工。但在楼下,还是可以看到上面工人走来走去,完全没有停工的意思。请问为什么监管可以松到这样?一块黑纱遮住,管理人员就可以说看不到,不是笑话吗?
    答: 投诉已获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第一次接到投诉时,大岭山分局派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经查,位于大岭山镇排楼坑二巷33号正在建设民房,该民房建筑为砖混结构,占地面积为27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417.12平方米,通过民房报建七层,当时形象进度是七层楼板,暂没发现有超层建设的情况。 二、执法情况: 2017年2月23日再次接到投诉后,大岭山分局再次派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现场,发现有施工人员正在施工,该房屋已建至第八层楼板,超出民房报建层数一层,超建面积302平方米,属于违法超层建设。大岭山分局执法人员现场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东综管停决字[2017]第26-0096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17年3月2日大岭山分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建筑仍未停工且已建至九层封顶,采取暂扣施工工具(切割机一台)的强制措施,强制其停止施工,再次跟踪复查时,发现有施工人员正在施工,于3月7日对其采取停电措施,现场张贴封条停电。 在跟踪巡查中,该建筑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直至2017年3月20日再次接到投诉,大岭山分局执法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处理,现场发现有施工人员再次施工,大岭山分局执法人员再次采取暂扣施工设备(抬升架发动机一台)的强制措施,作为证据保存,同时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三、下步工作: 接下来,大岭山分局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处理,同时,大岭山分局会安排人员密切跟踪处理。如有疑问或者有情况,也可拨打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大岭山分局的投诉热线81623999进行反映,大岭山分局将及时派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